行政处罚 -凯发app平台

曹妃甸海事局  2024-11-20 15:46:30

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-日照华勇海运有限公司

序号

决定书文号

案件名称

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

法定代表人姓名

主要违法事实

行政处罚的种类、金额和依据

履行方式和期限

处罚机关名称

处罚日期

 1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海事罚字[2024]04042010015-1-1

 

海虹工66”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、载重线、载货种类载运乘客、货物

 

日照华勇海运有限公司

**

2024年9月28日,日照华勇海运有限公司所属“海虹工66”轮从京唐港航行至曹妃甸,参与曹妃甸小龙岛外水域“粤安运61”轮沉船打捞作业,该轮国籍证书显示船舶种类为挖泥船,船舶检验证书显示船舶类型为抓斗式挖泥船,无载货运输能力。2024年11月5日,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“海虹工66”轮于2024年10月26日在甲板堆积大约三四百吨“粤安运61”轮残骸废钢航行至曹妃甸双龙河口水域,“海虹工66”轮存在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、载重线、载货种类载运乘客、货物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,日照华勇海运有限公司作为船舶经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

 

 

罚款: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

依据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三条第(十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八条第(十)项; 2.《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海上/内河)》第四十八项裁量基准。

 

 

银行缴纳,15个工作日

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

2024.11.18

2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海事罚字[2024]04042010015-1-2

 

海虹工66”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、载重线、载货种类载运乘客、货物

 

张**


2024年9月28日,日照华勇海运有限公司所属“海虹工66”轮从京唐港航行至曹妃甸,参与曹妃甸小龙岛外水域“粤安运61”轮沉船打捞作业,该轮国籍证书显示船舶种类为挖泥船,船舶检验证书显示船舶类型为抓斗式挖泥船,无载货运输能力。2024年11月5日,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“海虹工66”轮于2024年10月26日在甲板堆积大约三四百吨“粤安运61”轮残骸废钢航行至曹妃甸双龙河口水域,“海虹工66”轮存在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、载重线、载货种类载运乘客、货物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,张**作为时任“海虹工66”轮船长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

 

罚款:人民币壹拾陆仟元整

依据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三条第(十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八条第(十)项; 2.《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海上/内河)》第四十八项裁量基准。

 

 

银行缴纳,15个工作日

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

2024.11.18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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